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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传乐城镇张某死亡事件经调查为因病死亡 公安机关对传播谣言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严厉打击

2017-11-13 肇庆发布


近日,网络出现了关于高要区乐城镇张某死亡的有关言论,我区有关部门对该事件迅速进行了查证。

  张某,男,48岁,乐城镇仙人坑村人, 2017年11月12日因患癌症去世。

  经了解,张某曾在广州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为肝癌晚期,2017年11月7日出院。2017年11月10日下午4时多在家中晕倒,由其侄子等人于当日下午4:45时送至乐城卫生院治疗,当天下午5:40时患者张某由乐城卫生院救护车转送至高要区人民医院治疗。11月12日患者病情危重。12日上午6时许,家属坚持自行办理出院手续并从市区回家,在回家途中病逝。 

 

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群众

  不要编造、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、影响社会稳定,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。请广大市民群众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发现谣言及时举报,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。

 

在此,发布君提醒大家,

知法!懂法!守法!

不造谣!不信谣!不传谣!


任何重要、关键的信息,如果不是权威媒体发布,我们理应持审慎态度,让谣言在我们身边止步。


知识普及

网络传播中的违法行为
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互联网上禁止传播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(一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
(七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(九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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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高要发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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